2015年实验中学招生公告
一、招生计划
2015级七年级新生招收16个教学班,每班原则不超过50人。
二、招生范围
东片区:北蟒河以南、南蟒河以北、天坛路以东、小十字以西;西片区:北蟒河以南、南环路以北、济钢铁路线以东、天坛路以西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划片、就近、直升”的原则,按照已确定的招生范围组织招生。
2.坚持学生与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实际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一致的优先安排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或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4.坚持按照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四.招生条件
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1.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2.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该户籍地居住,提供在该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3.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取得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发票和经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可由市民政部门开具,现役军人可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
5.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文件规定需要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6.在城区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不少于6个月的完税证明(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前)等有效证明材料;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提供户口本、暂住证、身份证、就业单位或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就业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本、务工单位证明和实际居住地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
当学校学位已满时,由教育局根据其它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五、招生报名
1.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学校填写《201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教委文件附件3),由中心校分类汇总,并将《学位申请表》转入我校。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源市实验中学网站点击“实验中学2015级招生报名”进行网上填报。
2.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必须登录济源市实验中学网站点击“实验中学2015级招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结束,必须认真审核,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3.凡是不进行网上填报、因自己疏忽导致信息填写有误、编造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均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4.提交后必须牢记自己的报名编号(此编号资格审查和录取时要用)。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6月5日—6月15日)。
学校制作宣传版面、印发宣传单,将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政策措施在学校醒目位置及主要招生区域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并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咨询,及时向家长和社会人员解读招生政策。
(二)学位申请(6月15—30日)
所有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城区或其他小学毕业生,务必于6月15日---30日登录济源市实验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候)
(三)资格审查(8月15日—16日)
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证明材料整理要求和提交时间请及时关注8月13日实验中学网站招生公告)。
(四)公示(8月17日—18日)
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向社会公示。
(五)录取(8月19日—20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
七、领导小组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入学工作。
组 长:王永利
副组长:郭战军
成 员:王艳艳 酒金梅 郭玉起 苏海玲 李涛 侯中原
八、招生电话
郭战军:(办)0391—6683326 (手机)13949691800
王艳艳:(办)0391—6683587 (手机)13949696090
监督电话:
周吉纯:(办)0391—6683526 (手机)13838922163
咨询电话: 0391-6682086 0391-6692167
所有招生文件及公告等都会及时放在学校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内,请有意到我校就读的学生或家长及时关注。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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