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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2015级新生招生公告二(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0 20:59:31   来源:

济源市实验中学关于2015级新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招生公告二)

     结合《济源市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2015级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查具体时间安排:

1.2015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  在济水辖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2.2015年8月15日下午3:00—6:00   在天坛辖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3.2015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   其他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审查材料要求:

条件序号

具体类别

审查材料及顺序要求(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

1或2

监护人辖区内有住房并取得房产证

户口本、房产证

3

监护人辖区内有住房但未取得房产证

户口本、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须经市房管局备案)

4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

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可由市民政部门开具,现役军人可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

5

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文件规定需要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

户口本书面申请(签署过相关部门意见)、教育局审核意见表

6

城区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

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超过6个月,截至2015年6月30日前)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口本、暂住证、身份证、就业证明(就业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开具)

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户口本、单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

     说明:

1.所有审查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装订后交学校存档备查;

     2.所有审查材料按上述要求排列好顺序,其余证明材料排在后面即可。

 3.实际住址为租住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等;

 4.所有复印材料全部用A4纸;

 5.户口本复印件必须把监护人和学生信息所在页复印到一张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保持一致,凡提交假证一经发现,将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2.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学生及家长到校后按校门口放置的提示标志,有序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私自进入学校施工工地,一切行动按要求听指挥,确保安全;

     4.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请先到校门口左侧值班室进行咨询,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再资格审查。

  

 

济源市实验中学招生办公室

                                                           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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