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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中学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 09:21:00   来源:

 

为扩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互联网领域的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中央文明办精神,我校文明办决定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推动网上文明传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条件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成员要求政治信念强、法治意识强,热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熟悉网络传播,掌握一定的网络评论、博客、微博、论坛讨论以及qq应用等技巧,具备较好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人员来源

重点从以下人员中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

1.学校行政部门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

2.学校资源电教中心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

3.学校各年级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

三、主要工作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参与上级文明办组织的重大活动。配合各个时期上级文明办重点工作,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组织撰写重要稿件和评论文章,参与文明网等重点新闻网站以及相关网站的网上讨论。

2.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富于特色的文明传播活动。围绕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重大活动,主动策划具有学校特色的传播活动,动员志愿者参加。利用中央、省、市重点新闻网站及相关网站的博客、论坛、网络百科、网络问题等互动阵地,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

3.自发开展传播活动。各志愿者要结合所在行业特性和个人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传播。具有相似工作特点或相同趣旨的志愿者可以结成特色志愿团,如交通文明传播志愿团、读书文明传播志愿团等,建立qq群,结对开展各种专项文明传播活动。

四、组织管理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采用学校分级管理方式。学校信息王艳艳总体负责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

五、人员安排

组长:王艳艳

成员:侯中原 汤青河 张洁

                  实验中学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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