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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源市第三届中小学校园心理剧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2 15:34:01   来源: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12月修订)》(教基[2012]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47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拓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探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形式与手段,经研究决定开展济源市第三届中小学“校园心理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校园心理剧是一种富有成效和极具特色的团体心理辅导方式。我市部分中小学在前两届心理剧评选活动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举办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评选要求:

    (一)内容:参赛作品要反映中小学生在生活、工作、学习、交往中的心理冲突、烦恼、困惑等问题的多种有效处理方法。

    (二)形式:以小品表演、角色扮演、情景对话等方式编成“小剧本”进行表演。通过学生“自己演,演自己”,把“大道理”用“心理剧”的形式表现出来。

(三)要求:剧中要有效运用心理辅导技术,真实反映学生的心理活动和感受,再现心理矛盾冲突形成和解决过程,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要强。

    

  (四)报送方式:每项参赛作品需报送演出视频光盘和心理剧本(1份)。心理剧本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并填写剧本封面(附件1),每个剧本前要有剧本内容简介 光盘内容要求:视频片头、片尾要显示出名称、学校的全称、辅导教师,演出人员名单和扮演的角色名单制作日期,片头要有演员的个人介绍说明扮演剧中的什么角色。封面上注明名称、学校名称、作者和联系方式演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心理剧本电子稿发至jyxljkjy@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活动自即日起开始进行。各单位应积极发动,鼓励每个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人人参与,校校评比,逐级推荐。对优秀作品制作光盘参加市级评选。

    (二)本次评选活动以中心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每个中心校选送2——3项作品市直学校选送1——2项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430日。  

(三)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评选优秀剧本奖、优秀表演奖优秀辅导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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